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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二哥在网上看到一个税务的公告,是关于2538户个体户终止定期定额后转查账征收的。个体户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分为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,查账征收就是你有账,能核算清楚所得,那么以账务为基础如实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,核定征收就是你搞不清楚,税务局按照一定的方法给你核税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是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法规依据。条例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纳税人从事生产、经营活动,未提供完整、准确的纳税资料,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,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或者应纳税额。 实际工作中具体又分为定期定额(定额征收)、核定应税所得率、核定应税所得额的方式。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,是指税务机关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,对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地点、一定经营时期、一定经营范围内的应纳税经营额(包括经营数量)或所得额(以下简称定额)进行核定,并以此为计税依据,确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。所以,这种定期定额的信息我们都可以在税务局网站查询到,比如四川省税务网,我们搜索定期定额,可以看到定额公示。这种就是直接给你核定一个经营额,一个税额,这就是定期定额。然后四川成都这边个人所得税定期定额是月度不超过3万,季度不超过9万,个税为0,所以你从定期定额公布的表格,我们可以看到,月核定3万以下的应纳税额都是0。(当然,这个标准各地不同,也是有变化的),比如重庆就是10万标准。
超过的是按照行业给的附征率,直接算的个人所得税。《关于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国税发〔2006〕第183号)规定,个体工商户实行定期定额核定征收管理,个人所得税可以按照换算后的附征率,依据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实行附征。这就是定期定额的特定,你的经营额和税额都定了,你按照交就行了。
定期定额现在都是在电子税务局申报,并未纳入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(ITS)(个人所得税部分)。应纳税所得额=收入总额×应税所得率或=成本费用支出额÷(1-应税所得率)×应税所得率也就是你的收入或者成本(一般情况都是收入)你可以核算清楚,然后税局是给你一个核定的所得率,你再根据这个算应纳税所得额,然后再按税率表算个税。比如二哥税税念个体的所得率是5%,然后2022年4季度的收入额是20万。核定应纳税所得率的预缴时候应该填写经营所得A表,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(ITS)(个人所得税部分)申报填A表。A表适用于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业主,办理个人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时,向税务机关报送。5.第5行“应税所得率”:按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纳税的纳税人,填写税务机关确定的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。按其他方式纳税的纳税人不填本行。简单就是不用记账啊,或者就是简易记账,不需要费劲去找成本票,很多个体缺的就是成本票,查账征收没成本票不能扣除,税就交的多,核定不用成本票。税交的少,核定基本所得率都不是很高,而且定期定额还能享受优惠政策加持,比如个别地方月度销售额不超过10万,季度不超过30万是免个税的。增值税也可以加持小微企业免税政策,说白了,只要不开专票,只要发票不开冒,基本年入百万都没啥税,你说香不香?当然,根据《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》,目前,定期定额管理只适用于达不到以上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。另外需注意,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准确核算,不得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也不适用定期定额管理。据现行政策规定,若实际销售额低于应纳税经营额时,以应纳经营额和核定税率为依据,得到应纳税额;若实际销售额高于应纳税经营额,以实际销售额和核定税率为依据,得到应纳税额。
2季度没超定额,按定额申报,季度54000,税额270,有免税政策免了。
当月(季)应纳税额=截至本期的全年应纳税额-超定额当月(季)前的实际缴纳税额-每月(季)核定的应纳税额×剩余核定月(季)数其中:截至本期的全年应纳税额=(超定额当月(季)前的累计所得额+超定额当月(季)的实际所得额+超定额当月(季)后的核定所得额)×应税所得率×分档税率-速算扣除数每月核定的应纳税额=(每月的核定所得额×12个月×应税所得率×分档税率-速到扣除数)/12个月=(54000+243860+54000)×10%×10%-1500
当月(季)应纳税额=2018.60-0-90×3=1748.6
小规模有减半征收政策,所以应补1748.6/2=874.30
4季度没超定额,按定额申报,季度54000,税额270,有免税政策免了。